新城注册!2021年1月1日《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727号令)正式施行,对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活动,细化质量安全管理要求,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也加强了对化妆品的监督管理,加大违法处罚力度,从而达到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健康、促进化妆品产业健康发展的目的。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有哪些改变呢?企业在进出口前需要关注什么?对于化妆品的标签是否有要求?今天小编来帮您解读。
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用于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人体表面,以清洁、保护、美化、修饰为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境外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指定我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办理化妆品注册、备案,协助开展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实施产品召回。
化妆品的最小销售单元应当有标签。标签应当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内容真实、完整、准确。进口化妆品可以直接使用中文标签,也可以加贴中文标签;加贴中文标签的,中文标签内容应当与原标签内容一致。
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海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的规定对进口的化妆品实施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进口。
另外,根据《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海关对进出口化妆品的生产经营者实施分类管理制度;对进口化妆品的收货人、出口化妆品的生产企业和发货人实施诚信管理。对有不良记录的,应当加强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
企业进口化妆品,应当对拟进口的化妆品是否已经注册或者备案以及是否符合本条例和强制性国家标准、技术规范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口。进口商应当如实记录进口化妆品的信息,记录保存期限应当符合条例的规定。出口的化妆品应当符合进口国(地区)的标准或者合同要求。


